搜索下载中心

下载中心
Download Center

关于黑龙江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175

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和
示范校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持续提升教育教学创新和校园治理水平,不断优化数字化育人环境,根据黑龙江省教育数字化战略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要求现开展黑龙江省首批智慧教育示范和示范校创建遴选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快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区域教育发展和数字化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模式变革,以教育数字化支撑引领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遴选15个左右省级智慧教育示范40所左右省级智慧教育示范校(其中,中小学校不少于30所),利用2年左右时间在智慧教学、智慧管理、智慧科研(教研)、智慧安全、智慧服务等方面凝练一批具有龙江特色、亮点突出、实用好用的数字教育应用场景,全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建设任务

1.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应用IPv6、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信息网络、平台体系、智慧校园、可信安全等方面,有机融合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实现各类数据的智能感知、可视化分析及多维重构,夯实信息化时代教育变革的基础条件。开展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元宇宙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型教学科研环境建设研究与实践,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技术赋能教育教学。深化互联网+”环境下的教学实践,普及新技术条件下的混合式、合作式、体验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研究应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智能诊断、资源推送、学习辅导,基于人工智能的网络研修、智能助教、智能学伴,基于虚拟仿真技术的产教融合实训等应用实践,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创新评价工具,推进学生各学段全过程纵向评价和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支撑教师能力评估、精准管理和教学改进。

3.数字资源创新应用。强化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开发优质思政教育、STEM教育、数字科技、美育、劳动教育和地方特色等数字资源,利用信息化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汇聚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力量,探索资源共享和服务供给新机制,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科技馆等社会资源开放,共享社会各方开发的个性化资源。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应用,创新网上教研模式,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助力乡村教育、边境地区教育振兴发展。

4.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深入开展数据治理,强化教育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以数据融通、应用协同和数据安全为基础,面向师生发展、教育督导、教育评价等区域和学校核心治理场景,开展建模分析和趋势研判,推动数据驱动的教育动态监测、科学决策和精准管理,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教育管理服务网上办事流程,进一步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实现高频教育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零证明,为师生、家长和社会大众提供便捷化、人性化和智能化的公共教育服务。

四、申报条件

(一)智慧教育示范

1.申报单位原则上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申报地区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和专兼职工作队伍;

3.申报地区应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能够有效整合网络资源形成集教育管理、资源共享、信息服务、研培指导、监测评价等于一体的信息化、数字化平台普及推广应用;

4.申报地区重视三个课堂等协同发展,能够积极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开展各项工作能够通过信息化手段带动支持省内薄弱地区教育教学的,将重点予以支持;

5.申报地区应在智慧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推进方式灵活创新,政策、资金等保障措施有力;

6.申请地区在智慧城市、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具有较好建设经验和先发优势,能够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安排,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全方位支持。

(二)智慧教育示范校

1.申报学校原则上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

2.申报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

3.申报学校应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尤其是在5G和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的。中小学校重点在数字化赋能教学方式变革,能够常态化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智慧课堂、智慧作业、网络教研等智慧教学融合应用,优化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助力教师减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重点在通过智慧校园建设,为校园治理、校园安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质量评价、管理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撑,形成应用场景并常态化实施;

4.申报学校管理者和教师普遍树立教育信息化发展理念,积极踊跃开展信息化创新应用,主动运用新技术优化教育与管理模式,在智慧校园建设过程中率先垂范、先行先试。

五、遴选程序

(一)智慧教育示范各市(地)教育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拟申请的县(市、区)教育局填写《智慧教育示范申报书》(附件1),报市(地)教育局遴选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地)教育局报送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教育局报送名额不超过5,其他市(地)教育局每个市(地)报送名额不超过2个。鼓励各地支持有条件的边境县(市、区)建设智慧教育示范区。

(二)智慧教育示范校。各市(地)教育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拟申请的中小学校填写《智慧教育示范校申报书》(附件2),报市(地)教育局遴选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地)教育局报送省教育厅。哈尔滨市教育局报送名额不超过6个(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各2所),其他市(地)教育局每个市(地)报送名额不超过3(原则上小学、初中、高中各1所),具体推荐情况由各市(地)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可按照通知要求编写《智慧教育示范校申报书》,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三)省级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选,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考察,评选出省级智慧校园示范和示范校创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深入总结并梳理智慧校园的建设经验与应用成果,认真完成本地区、本校的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申报智慧教育示范校的单位应聚焦建设任务中的一个或多个核心维度(应用场景)开展实践探索与样板建设,坚决杜绝大而全的同质化建设。对于在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基础较好且资金预算充足的学校,可依据智慧校园一体化、多维度的建设理念,基于自身建设情况编制申报材料。

(二)按照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组织实施,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立项建设单位须在申报表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内容,形成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各校要认真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调研试点项目开展情况。

(三)地各校要强化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将数字素养教育融入育人全环节,提升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增强学生数字获取、制作、使用、评价、交互、分享、创新创业等实践能力。积极探索教师数字素养研修内容和方式,构建教师数字素养发展新机制,强化教师数字素养培训,提高教师运用数字技术改进教育教学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数字教育领导力培训,不断提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校长引领、驾驭教育数字化的能力。

省教育厅将组建专家工作组,常态化开展实地调研、专项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对试点创建单位实行过程指导。及时总结凝练建设中出现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经验,通过媒体、网络、会议和现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示范、辐射、引领全省数字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各单位应于2024422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不需填写汇总表)可编辑WORD格式和打印盖章扫描PDF格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收取任何纸质版材料)。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联系人:石笑朋,0451-53603735;电子邮箱:shixiaopeng_1985@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智慧教育示范区申报书

2.黑龙江省智慧教育示范校申报书

3.黑龙江省智慧教育示范区申报汇总表

4.黑龙江省智慧教育示范校申报汇总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4328

相关推荐